取保候审后必走流程怎么走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后必走流程怎么走”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比如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

一、取保候审后必走流程怎么走

在取保候审程序实施完毕之后,其后续的操作步骤通常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首先,对于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他们必须严格履行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条款,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许可而不得擅自离开居住所属的市、县级行政区域;

如果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任何类型的变更事项,也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其次,案件的调查工作将会持续进行,待调查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公安机关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

检察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会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

在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参与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并报告变更信息。 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至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评估后,若证据充分,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被告人需按时出庭。 整个过程强调法律程序的连续性和被告人的责任。

二、取保候审后判实刑如何收监

一旦开庭审理结束并宣告被告被判定为实体刑罚时,通常情况下,被告将会在法庭上立即遭受收押之惩处。

而在此之后,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时,司法机关亦将依法发出执行通知,届时负责执行具体交付监狱施以守卫之任务的人员,须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即一个月之内)完成将罪犯送交监狱服刑的职责。

经裁定不适宜收监且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之人,将获得监外执行的宽待。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而言,若存在法律规定之内的特殊情况,便可暂时给予准许监外执行的待遇。

然而,对那些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引发社会危害性的罪犯,抑或自伤自残者,均不可实行保外就医。

一切在本法之中对罪犯的确具有重大疾病,并且必须在外面治疗的情况进行了严格规定,需要进行保外就医的囚犯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取保候审后上交到检察院多久结案

对于被成功申请取保候审后的事例转为交由检察院审查并作出最终结果的确切期限,并无确切的统一规定。通常而言,作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检察院需在法律规定的1个月之内对递交上来的事例做出明确的审查抉择,同时,对于具有高度复杂性或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特殊事例,这个期限最多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在完成上述审查工作之后,检察院将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抑或是选择不起诉处理。倘若检察院决定发起诉讼程序,那么该案将随之进入更为深入的法院审判阶段,而在此过程中所耗费的审理时间,将会受到事例本身复杂性的直接制约以及法院审判进度方面的影响。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如若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所掌握的事例证据存在不足之处,进而必须进行必要的补充侦查作业时,无疑天然地导致整个办案周期的进一步延长。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上限,每次持续时间为1个月。由此可见,对于此类事例的办结时长,实际上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

取保候审后,嫌疑人须遵守规定,如不擅自离境并报告变更信息。 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移交案件至检察院审查。 检察院评估后,若证据充分,将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被告人需按时出庭。 整个过程强调法律程序的连续性和被告人的责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