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

一、同意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哪些

取保候审乃是一种重要且合法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之一。

在特定情况下,若符合以下条件,便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行使独立适用附加刑;

2.其所涉及的罪行可能会导致刑期超过有期徒刑,但若能采取适当的取保候审,便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危害性;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自身及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4.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允许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被羁押的措施。 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独立附加刑; 犯罪虽重,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 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羁押期满案件未结,也可考虑取保。

二、同意取保候审的情况下是否还会坐牢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侦查、公诉以及判裁机关于刑事诉讼环节中,对于已被刑事追责,但尚未受到刑事关押之被告人,为了防止其实施逃避侦查、公诉及审判之行为,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从而确保被告人能够随时接受传唤,执行相关法律义务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

而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保候审仅仅属于刑事强制手段的其中一种形式,其本身与是否需要服刑并无直接关联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同意取保候审后面怎么办

同意取保候审之后,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均须严格遵守各项相关规定。首要任务便是提供担保人,或者按照要求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获取取保候审资格。作为担保人,需要肩负起保证责任,严密监控被取保候审之人的所有行为举动。接着,被取保候审者必须遵循下列详细的规定: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乡村;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务必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知晓;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案接受审理,不可干扰证人作证,亦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违法行为。同时,司法部门仍将持续对该事例展开深入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程序。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必须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日常工作安排,耐心等候最终判决结果的公布。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允许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不被羁押的措施。 适用条件包括:可能判处轻刑或独立附加刑; 犯罪虽重,但取保不致危害社会; 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孕期或哺乳期妇女; 羁押期满案件未结,也可考虑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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