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停止职务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停止职务”这个问题。针对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应暂时停止执行职务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是被取保候审人所从事的职业,容易对案情调查和判决造成影响,或者他所属的机……

一、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停止职务

针对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应暂时停止执行职务这一问题,必须依据个体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鉴定。

通常情况下,倘若被取保候审人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潜在可能性对案情的调查和判决产生扰乱作用,亦或是其所属的机构团体自身制定了相关规范准则,那么该人员的职务可能会面临暂时性的停滞。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尚未存在着一个明确且统一的规定,强制性地要求所有被取保候审人必须立即终止其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针对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应暂时停止执行职务这一问题,必须依据个体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鉴定。通常情况下,倘若被取保候审人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潜在可能性对案情的调查和判决产生扰乱作用,亦或是其所属的机构团体自身制定了相关规范准则,那么该人员的职务可能会面临暂时性的停滞。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尚未存在着一个明确且统一的规定,强制性地要求所有被取保候审人必须立即终止其职务。

二、被取保候审后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开展刑事诉讼程序时,对于被刑事追究但尚未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他们借机逃离司法机关的监管,采取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一定数额保释金等方式,同时要求出具相关保证文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依照传唤随时出庭候审的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保障手段。

在此期间内,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循以下严格规定:

(1)在没有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之前,不得擅自离开自己已经居住的城市、县区范围;

(2)当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通讯方式等关键信息有所变更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执行机构进行详细的报告说明;

(3)在接到司法机关传唤通知时,务必尽快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4)不得以任何媒介、言论或行为来影响证人的真实陈述与证言;

(5)严禁故意销毁、破坏或篡改证据材料,或者串通同案犯窜供。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办理手续,通常主要涵盖以下环节:首先,涉及刑事事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有权向有关的办案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其次,一旦相关的办案部门接收到上述申请,他们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予以认可的明确决策。若经研究认为请求合理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该批件将由办案部门签署批准。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员、被告人自身必须为保证其行为规范而寻求担保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在选择担保人的过程中,申请人需确保该人员与本案无关且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来承担维护被取保候审人的法律责任。至于保证金的金额,视事例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性的深浅程度而综合评估得出。在取保候审这段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管辖的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域,如其实际居住地、工作场所及通讯方式有所改变,应当在知晓变动之日起的24小时之内向相关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

针对被取保候审人是否应暂时停止执行职务这一问题,必须依据个体情况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鉴定。通常情况下,倘若被取保候审人所从事的职业具有潜在可能性对案情的调查和判决产生扰乱作用,亦或是其所属的机构团体自身制定了相关规范准则,那么该人员的职务可能会面临暂时性的停滞。然而,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尚未存在着一个明确且统一的规定,强制性地要求所有被取保候审人必须立即终止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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