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遗产继承权有第一和第二顺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不管是婚生、非婚生、养子女,还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算。父母也包括亲……

一、财产继承权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关于财产继承权的顺序问题,可以按照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进行划分。

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群体中,涵盖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三类群体。

其中,子女既包含了合法婚姻中所诞生的孩子,也包含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不同类型;

而父母则是指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

至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群体,主要包括了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这几类人。

具体来说,兄弟姐妹包括了同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多种情况。

当继承行为正式启动之后,将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群体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继承人群体则无权参与;

若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群体中找不到合适的继承人,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群体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财产继承权分为两顺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亲生、养父母和继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启动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若无合适继承人,再由第二顺位继承。

二、财产继承权的法定顺序是怎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当一个人逝去之后所留下的遗产将按以下次序进行分配和继承:

首先是按照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分别为: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血亲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

其次才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群体,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辈亲属以及外家亲属。

在继承发生时,首位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获得分配权,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其中;

若对应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全部离世或放弃继承权,那么接下来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依次获取剩余部分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财产继承权新民法规定有哪些

在现行新的民法典之中,对于相关的财产继承权益问题,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关键性的法规:首先,在法定继承这一方面,众所周知,配偶、子女以及祖父母都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而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则不得不屈居第二顺位。

当法律所赋予的继承权利产生之后,倘若首个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依旧健在且具备继承的自身意愿,那么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就无权行使继承权;换言之,如果首个顺位内的法定继承人无人执行使命的话,那么将由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代替其履行这份职责。

其次,从遗产继承的规范来看,个人自愿签署的遗嘱具有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这是法律所明确规定的。

最后,如果继承人存在蓄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恶劣行为,那么他们将会失去继承权。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扮演着主要抚养角色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有权获得更多的份额;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财产继承权分为两顺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涵盖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亲生、养父母和继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启动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若无合适继承人,再由第二顺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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