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的”这个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是从公安部门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实施拘留的时候开始的。如果公安部门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者,必须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拘留时间怎么算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起始日期从公安部门将刑事拘留证书送达到罪行嫌犯处并且实施拘留措施的那一刻算起。通常情况下,如果公安部门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那么应该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以适当地予以延长,最高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之久。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反复犯罪以及团伙犯罪之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员,他们提请审查和批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到整整三十个自然日。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总的来说,一般的案件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十天;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最多十四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反复犯罪以及团伙犯罪之重大的犯罪嫌疑人员,他们的拘留期限则可以延长至最多三十七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起始于公安部门向罪行嫌犯送达拘留证书并实施拘留之时。若公安部门判断需逮捕被拘留者,须在拘留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一流程确保了拘留的合法性和审查的及时性。

二、刑事拘留最多不能超过多少天

通常来说,一般的案件所涉及的拘留期限为14天。

然而,对于那些涉嫌在多个地点、重复性地或以团伙形式从事犯罪活动的重要嫌疑人,其拘留期则可延长至最多37天。

此外,如需对拘留在押人员提起逮捕诉讼,应在拘留期间结束后的第三日开始,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相关申请并等待批准,这一过程中,特殊情况下的申请审批延迟可增加一天至四天,总计可延七天。

若提出申请后七日内,未得到检察院的答复,亦可再额外申请审批一次,最长可延长至一周。

因此,普通案件中民警实施拘留行为的期限不得超过14天。

然而,针对那些在多处地点或多次参与犯罪活动的重要嫌疑人,公安机关在提交逮捕申请时,可将审批周期延长至最长30天。

而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一周内,给予是否启动逮捕诉讼程序的明确回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能探视吗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在内的司法阶段,律师是被允许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的。

刑事拘留,亦称预审,是由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等审问机构依据自身权限,在处理直接受理的事例过程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刑事犯罪嫌疑者采取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关于律师访问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将有助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律师凭借三种证件,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便有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获取与其事例相关的详细信息。

然而,在进行会面交流时,必须遵循看守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操作规范。

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起始于公安部门向罪行嫌犯送达拘留证书并实施拘留之时。若公安部门判断需逮捕被拘留者,须在拘留后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这一流程确保了拘留的合法性和审查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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