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标准是怎样定的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标准是怎样定的”这个问题。职务侵占罪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当有人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超过六万元时,就会被深度调查追责。关键在于侵犯财产权,需要考虑侵……

一、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标准是怎样定的

关于职务侵占罪,其立案的深度勘查规定一般是这样的:对于那些身处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单位内充任特定职位者来说,若他们由于职务上所赋予的权力,非法占有了本单位所有的财产,且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六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就应当对此类案件启动深度调查并予以起诉追究责任。职务侵占罪所要揭示的核心本质在于,犯罪分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进行了侵犯。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侵占财物的数额大小、犯罪手段以及行为人在职务中所拥有的权利范围等各项因素。请注意,在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可能会根据该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实际情况,对上述立案标准进行相应程度的变通和调整。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职务侵占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1、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嫌疑人员能否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必须根据其具体的犯罪情节以及是否有诚恳的悔过态度来进行判断。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若有关部门发现有如下几种情况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将可允许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一)该嫌疑人员可能面临类似于管制或拘役这样的最低限制刑事处罚措施;(二)这种犯罪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會受到更大的威胁;(三)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丧失生活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性人员,同样符合如上所述条件者;(四)原则上,如果案件在羁押期限内已接近处理日期,但仍未完成调查,需考虑包括取保候审在内的其他措施实施。

2、在我国的主刑制度中,管制无疑被视为是最为轻微的惩罚方式之一,然而由于它实际上系针对自由的放松式管束,因此在实践中往往没有附带适用缓刑的必要性。而对于累犯而言,之所以不能适用缓刑,主要原因在于他们是在被赋予刑罚后的法定时间范围内在次犯下新的犯罪,相比之下,累犯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均相对较高,反之,若非累犯,且他们仅是因轻微罪行被判处在傅至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的罪犯,这些罪犯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个人人格风险都相对较低,实施缓刑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会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职务侵占罪控告人怎么判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情况下,控告人并不属于应当接受刑事审判之人。这一罪行的裁决对象为实际违法者(即涉嫌盗用或侵犯公司财产利益)的涉案人员。在具体事例中,犯罪嫌疑人适用的刑罚标准主要依据其所涉及的侵占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而定。若侵占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数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若数额特别巨大,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仍需缴纳罚金。在此过程中,法官会全面权衡各类因素,例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是否积极退还赃款,以及犯罪手段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等,以确保最终作出的判决公正且合理。

职务侵占罪针对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单位财产超六万元者,将启动深度调查追责。核心在侵犯财产权,考量因素含侵占额、手段及职权范围。地区经济差异或致立案标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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