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押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危险驾驶罪押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这个问题。危险驾驶罪刑期能折抵。按照法律规定,要是有人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而且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那么羁押的日子可以抵扣相应的刑期。比如说,被判……

一、危险驾驶罪押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所指的危险驾驶罪的刑期可以通过折抵方式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当被告人被判定为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若其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已被先行羁押,则每一天的羁押时间都可视为相应的刑期。例如,假设某位被告因犯有危险驾驶罪而被判处拘役三个月,但在判决正式生效之前他已被羁押了15天,那么在这三个月的拘役刑期中,这15天将被视为已服完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危险驾驶罪罚款标准多少

刑法典的相关条款明确指出,判定罚金数额须以犯罪情节作为依据。

所谓犯罪情节,它是指能够反映犯罪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程度及其对被告人个人人身安全潜在威胁的各类实际状况。

依据犯罪情节对罚金数额进行裁量,乃是于罪责刑相适应思想理念下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案发时的犯罪手段、犯罪受害者、犯罪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作案的时间、地点等等要素均属于犯罪情节的范畴。

因此,我们在裁决罚金数额之际务必要全方位地调查研究这些犯罪情节。

另一方面,也需要适当地顾及到犯罪嫌疑人的经济条件,这是因为付诸给嫌疑人的罚金实际上是国家要求对方交付一定金额的金钱。

因此,在判断罚金的数额时,应当周全地考量由律法判出的罚金是否具有可执行性,而能否实现判决的罚金,常常又受制于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保险赔偿吗

一般而言,当涉及到危险驾驶罪时进行交通意外赔偿,首先参照的往往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然而,保险公司并未丧失其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向侵权人进行追索回馈的法定权利。至于商业险方面,由于危险驾驶行为本质上构成了违法犯罪,这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被保险人应合法安全驾驶"的条款相冲突,因此商业险公司通常不会对此类行为给予赔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交强险的偿付范围仅针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两项内容,且对每项所能达到的赔偿范围及其金额都已有明确规定。在实际应用中,判断是否进行赔偿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结合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慎考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刑期可折抵。若被告人被判拘役或有期徒刑,且判决前已被羁押,则羁押日可折抵相应刑期。比如,危险驾驶获拘役三月者,若已先行羁押15天,则该段时间计入已服刑期,实际拘役缩短至剩余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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