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判

要是某个人离婚以后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话,法院得先去提醒他该付钱了哈。要是他还是不肯给,那就有点麻烦,可能就要用一些强制执行的手段才行,比如说冻结他的银行卡搜查他的家产之类的。这样做就是为了保护小朋友们的利益,让他们能够好好地长大成人。而且,那个不付抚养费的人还可能要面对一些不好的影响,比如被列入黑名单什么的。

要是离婚以后,那个人不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啊?一般来说,法庭会先试探着催促他去付钱。万一他还是不肯掏钱?那可能就要动真格了,比如把他银行卡给冻住,或者直接把他所有家当都给查封起来。这么做就是为了保护我们小孩子的利益,让他们能有足够的钱来过日子,好好长大成人。而且,那个不给抚养费的人还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到自己的信用。

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即拒绝支付抚养费用,法院一般将首先通过向其发出催促履行支付义务的通知书或者传票来敦促该方及时支付应尽之责。倘若该方仍旧我行我素,无视鲜活生命所应得的基本权利,那么法院便有可能考虑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如冻结其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查封其名下的不动产及动产等。无论如何,这些行动都是旨在全力保证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费用得到合理保障。
同时,我们也要明白的是,对于那些长期拖欠抚养费用的一方来说,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承受种种不良后果,比如在社会公共信用体系上的惩治措施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4、抚养费的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5、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拒付抚养费被拘15天还不付抚养费的如果后经发现仍存在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况,仍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情节比较严重,如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还可能会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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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是许多家庭在分开时面临的重要法律问题。在中国,抚养费的支付通常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可能会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5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意味着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必须对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支出。因此,在离婚时,如果法院判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而该方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就构成了违约。 其次,如果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被另一方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将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定。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被告是否具备经济能力;第二,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第三,以往的生活水平等。如果被告确实没有能力支付,则可能会酌情减轻或免除其责任,但这需要提供相应证据。 此外,对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其信用记录也可能受到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规定,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而被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可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并影响其个人信用。因此,即使对方拒绝付款,也不能掉以轻心,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及孩子权益。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子女能够得到应有的照顾,一些家长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保留付款凭证,以便日后如需追讨可作为证据。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发展需求。 综上所述,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包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变更或增加扶助金额等措施。确保未成年子女能获得应有支持,是每位家长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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