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劳动局批准了的派遣工可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么

经过劳动局正式批准过的派遣员工,只要满足一些条件的话,也是能签长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而言之,假如你是派遣公司的人,跟某位求职者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这位求职者在法律上又没有什么理由说不干的话,那下回再签新劳动合同的时候,除非这位求职者自己强烈要求只签固定期限的,否则就得默认签那种不能随便解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些经过劳动局批准做派遣工的人,只要满足一些特定条件的话,也能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说,如果派遣公司跟咱们员工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咱们这位员工又没犯啥事儿,比如没有那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下次再签劳动合同时,咱员工要是愿意或者提出来要续签新合同的,除了咱员工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外,都应该给他们签个长期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获得其审批通过的派遣员工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与法人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约。通常而言,如若派遣机构与其聘用的员工连续两度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期间内,该员工并未出现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当双方决定再次续签劳动合同时,除非该员工主动提出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应被视为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者应该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般是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原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固定岗换派遣岗、固定工换派遣工这种“卖猪仔”做法都将被劳动部门叫停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将固定岗位置换成“劳务派遣”岗位,将固定工变换成“劳务派遣工”这一被员工戏称为“卖猪仔”的做法都将被省、市乃至国家劳动保障部门叫停。在劳务派遣也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临时性岗位被确定为不超过6个月等一系列细化的规定下,留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也只有规范管理一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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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派遣工的用工形式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则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对于是否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员工在连续工作满十年后,可以申请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然而,对于派遣工而言,由于其实际工作关系是与劳务派遣公司而非直接用人单位,因此在法律上,他们并不具备直接向用人单位申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 其次,《关于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指出,劳务派遣主要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因此,如果某项工作的性质属于长期或核心业务,用人单位应当直接招聘员工,而不是通过劳务派遣。这意味着,即使经过批准进行人才外包,也不能随意将所有岗位都转为临时性或短期性的聘用形式。 最后,在实践中,有些地区和企业可能会尝试为表现优秀、工作稳定且符合条件的派遣工提供转正机会,从而允许他们与正式雇主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这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包括评估其在岗表现、考核结果等,并且最终决定权仍然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综上所述,经劳动局批准后的派遣工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享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若希望获得这样的权益,应关注自身所在公司的政策以及行业内对待这一问题的方法。同时,加强自身职业技能提升,以便未来能够争取更好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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