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得尊重大家自己做主的那条原则,就是说要尊重借钱人和贷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的所有约定。
然后,就是一个公平原则,这个就保证了双方的权益都是平等的,不能让哪一边吃亏。接下来,就是诚信原则,也就是说,借钱人和贷款人都要实实在在地按照合同里说的去遵守,不能欺骗别人、隐藏事实啥的。
首先,就是要坚决遵守"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个规矩。这就是说大家在借钱协议中说好的事情咱们就得好好去执行。接下来,就是讲个公平正义,让双方的权益和应尽的责任都能得到合理分配,不能有偏心哪个。
最后,就是要有诚信,当然是指大家都要尽可能地去做到答应别人的事,不能欺骗人家,也不能有所隐瞒。
解析:
首要的是我们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全面尊重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所达成的所有约定。
其次是公平的原则,我们有责任确保双方所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达到均衡的状态,而不是片面地倾向于某一方。
此外,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我们需要遵循的重要准则,它要求我们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欺骗或隐瞒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遵循合法、公平、自愿以及婚姻自由原则。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可能性。只有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才能使双方对调解建立信任,并愿意通过调解寻求可能的纠纷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一般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2、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等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般遵循下列几个原则:
1、无息推定原则。即对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推定确认借款人不必向贷款人支付借款利息。
2、合理利率原则。合同法第211条规定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是对原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公民之间借款问题司法解释在立法上的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3、不保护复利原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都明确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