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所有证件都扣押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期间所有证件都扣押吗”这个问题。在取保候审阶段,不是所有的证件都要扣留。一般来说,只有那些跟案件侦查有关、可能影响调查或被坏人利用的证件,才会被依法暂扣。取保候审是很重要……

一、取保候审期间所有证件都扣押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阶段,并非所有种类的证件都需要予以扣留。

通常而言,仅有那些与案件侦查过程存在直接关联性、可能对案件调查工作产生实质影响或可能被违法分子所利用从事恶意行为的证件才会被依法暂予扣押。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又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常生活的不当干扰和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执行取保候审阶段,并非所有种类的证件都需要予以扣留。 通常而言,仅有那些与案件侦查过程存在直接关联性、可能对案件调查工作产生实质影响或可能被违法分子所利用从事恶意行为的证件才会被依法暂予扣押。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又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常生活的不当干扰和困扰。

二、取保候审期满后是否可以视为自动解除

在取保候审期限依法到期之后,若责任主体侦查机构未能对本案做出回应或处置,那么该取保候审协议即视为自动失效。

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一旦取保候审的时限临近终止,执行机构有义务在距离期满日的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更改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在规定的期满日前,再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执行机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醉驾会怎样处罚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这无疑是对司法程序和秩序的严重挑衅。首先可以明确的是,酒后驾车本身已然构成了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将会面临法院的刑事惩处,包括拘役以及罚金。当被保释的人在这个期间内再犯新罪,司法部门通常会采取果断措施,取消其保释资格,并决定实施逮捕。关于量刑部分,为了让前科与新罪进行公正的合并审判,法院将结合各项罪名的本质、情节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刑罚裁决结果。此外,如果前科中有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形存在,那在本次重新考量刑期时,这些因素可能无法再次发挥作用,反而可能导致司法部门选择更重的刑罚进行判决。总而言之,这种情况的后续发展往往会带来极为严肃、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执行取保候审阶段,并非所有种类的证件都需要予以扣留。 通常而言,仅有那些与案件侦查过程存在直接关联性、可能对案件调查工作产生实质影响或可能被违法分子所利用从事恶意行为的证件才会被依法暂予扣押。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又尽可能减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常生活的不当干扰和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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