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怎样办理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到期怎样办理”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执行机构要提前十五天用书面形式告知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做最终决定,看是解除取保候审还是改强制措施。 要是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公安……

一、取保候审到期怎样办理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起,执行机构应于十五日前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告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策。

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同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

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则检察机关或法院需尽快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受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执行后,原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对继续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受案机关变更的强制措施开始执行后,应当及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原取保候审决定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执行机关应当依法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移送案件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起,执行机构应于十五日前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告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策。 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同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 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则检察机关或法院需尽快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二、取保候审的人是否一定要扣驾驶证

取保候审乃是在刑事诉讼流程之中,针对被刑事追究却未遭拘禁之被告人,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査、起诉与审判,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

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被告人逃脱相关调查工作,同时保障刑事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取保候审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提供保证金以及提供保证人。

至于具体采用哪种方式来实行取保候审,则要由负责审理该案件的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及实际需求进行判断与选择。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实施新的犯罪怎么处理好

倘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取保候审阶段再度触犯新的罪行,且情况严重程度超出了预期,那么首先,公安机关将依法对该新罪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在此基础之上,原先所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往往会被依法取消,而当事人亦将再次恢复被羁押的身份。在法律层面,针对新罪以及原始罪名,将会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实施合并惩处的判决。在此过程中,新的罪行同样将遵循合法的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然而,鉴于再次犯罪行为无疑彰显出犯罪嫌疑人体内存在着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在量刑法理方面,司法系统必将对于这一情况给予足够重视。通常来说,法院将会在量刑环节充分考虑到此因素,进而作出更为严厉的判决。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调查工作,诚实坦白自己的罪行,从而为获得减轻惩罚的机会创造条件。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时起,执行机构应于十五日前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告决定机构,由决定机构对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做出最终决策。 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并同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员以及相关单位。 若案件已经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或者已经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则检察机关或法院需尽快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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