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什么时候立案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什么时候立案”这个问题。刑事拘留与立案调查是两码事。公安机关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才会对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比如现行犯、有确凿证据、逃避法律制裁等。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

一、刑事拘留什么时候立案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并不直接等同于公安机关已经对案件展开了立案调查。总体而言,当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时,若存在如下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先期拘留处理:罪犯正处于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已实施犯罪且罪行被当场察觉;被害人本人或目击者现场指控其犯罪行为;警方在其身边及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犯事后企图以自杀、潜逃等方式逃避法律制裁;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有串供故意的行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信息的人员;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在完成拘留程序之后的24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将会对被拘留者进行讯问。

如若认为有必要对其执行逮捕命令,那么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7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同时又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员,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不等同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嫌疑人拘留,如现行犯、有确凿证据、逃避法律制裁等。拘留后24小时内需讯问,并在3日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逮捕则释放嫌疑人,并通知检察院。需进一步侦查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二、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倘若涉嫌犯罪人员已获刑事拘留之惩处,他便可通过聘请辩护律师来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指出,自侦查机关对其进行首次询问或实施强制措施起算,犯罪嫌疑人均有权委任辩护人为己方代表人;

然而在侦查期间内,仅允许律师成为辩护人。

若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人员,亦可由其监护人、近亲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在接收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之后,应立即向负责办理该案的相关机构通告。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三、刑事拘留后家属该怎么办

在拘留期间,亲属可以考虑实施以下策略:首先,明确罪名归属:通过合理合法地获取渠道,了解其所涉嫌的具体罪行。其次,寻找专业律师求助: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正规律师机构的协助,确保嫌疑人本身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和维护。再次,建立持久联系:保持跟负责侦查此案的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互动,知晓案件的最新动态。此外,还需要关注生活细节:代替嫌疑人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让他能够安心度过这段特殊时期。同时,要注意避免不当行为:不得试图干扰证人的证言、销毁或者篡改任何可能对案件产生影响的证据,也不能进行串供等违法活动。最后,调整好个人情绪: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以正确的方式面对这起案件。

刑事拘留不等同于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嫌疑人拘留,如现行犯、有确凿证据、逃避法律制裁等。拘留后24小时内需讯问,并在3日内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期限。检察院7日内决定是否逮捕。未批准逮捕则释放嫌疑人,并通知检察院。需进一步侦查的可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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