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可以放人吗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刑事拘留后可以放人吗”这个问题。在直接立案案件调查中,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犯进行刑事拘留。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嫌犯有罪,或者嫌犯的情……

一、刑事拘留后可以放人吗

在针对直接立案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如遇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实行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即刑事拘留。

然而,此类原则并非牢不可破。

如果通过深入详细的侦查工作后,证实并无犯罪行为发生,或者犯罪情节轻微、危险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

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或者根据特赦令,被免除了应受的刑罚处罚;

或者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

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

或者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就应该撤销案件,并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直接立案案件调查中,遇紧急情况可刑拘现行犯或重大嫌犯。 但此措施非绝对,若查无实据、情节轻微、超追诉期、获特赦、属自诉未诉、嫌疑人亡故或依法免责,应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犯。

二、刑事拘留后可否取保候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依法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对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使用附加刑的人;

其次,若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同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带来现实风险;

再者,如果当事人因患上严重疾病或是正处于哺乳期而导致无法实施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行为,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最后,在羁押期期满案件仍未审结之时,也应考虑对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律师如何介入案件

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介入事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首要任务便是,律师享有及时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全面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同时为之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及心理上的抚慰和支持。律师将明确向嫌疑人员告知他们所拥有的各项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相应义务。此外,律师还能向负责侦查工作的相关机构了解该起事例涉及到的具体罪名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例如,若律师认为拘留的条件并不符合法定要求,便有权力申请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再者,律师能够协助犯罪嫌疑人进行上诉或控告,从而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收集证据这一环节中,律师同样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但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范围。总而言之,律师在事例初期的适时介入,无疑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丰富且有效的法律支援,进而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体现。

在直接立案案件调查中,遇紧急情况可刑拘现行犯或重大嫌犯。 但此措施非绝对,若查无实据、情节轻微、超追诉期、获特赦、属自诉未诉、嫌疑人亡故或依法免责,应撤销案件并释放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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