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大家都知道。工伤认定其实有时候也可以申请延期比如说,碰到那种不能抵抗的意外事情、大风大浪之类的原因,真的没法按时去提交申请,那就得考虑申请延期了。不过,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休息的,还得准备足够多的证据才行。通常情况下,公司应该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就去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不过要是员工或者他们身边亲近的人的话,在一年之内有空儿还是赶紧去申请吧。

假如碰上一些我们没法预料的突发状况,比如说天灾人祸之类的,那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我们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了。不过别担心,这个时候你还是有机会请求延期的,只要你能给出足够的证据表明的确是这些原因给你造成了困扰。当然了,并不是随便什么原因都足以让你申请延期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公司里出了事,那么公司应该在事情发生后的30天内去申请工伤认定;而如果是你自己或者你的家人朋友受到了伤害,那么你们也得抓紧时间,最好在一年之内把申请给交上去。

解析:
当出现诸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因素而导致难以按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等特定情形时,确实有可能进行申请(延期)处理。然而,申请人仍然必须提供足够有力的证明文件以支持他们所提出的延迟请求。通常而言,劳动雇佣方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30个工作日之内启动工伤认定程序,而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等个人则可于大约一年期内进行此项操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什么叫延期交房,延期交房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的业主买房时非常关心收房时间,而开发商更是拍胸脯保证,要是延期交房就赔违约金。那什么是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约定的交付条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一、什么是延期交房,延期交房的认定
(一)交房是指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对于房屋的交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但是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移 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履行行为,应当予以区分。当然,按照上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移转房屋所 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出卖人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而且还应当将房屋的所有 权移转于买受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出卖人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 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就应认定出卖人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二)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
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 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条件的具备,主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条件有特殊的约定。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 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 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延期交房的认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
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
2、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1、 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开发商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二、如何应对延期交房?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对交房的履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时间为交房时间。因此虽然已经将房屋建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没有在约定期限之内办好房产权证,构成延期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一)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三)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总 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 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 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一旦发生交房逾期,买房人可以催促房产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还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房产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的业主买房时非常关心收房时间,而开发商更是拍胸脯保证,要是延期交房就赔违约金。那什么是延期交房?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者约定的交付条件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一、什么是延期交房,延期交房的认定
(一)交房是指对房屋的转移占有。
对于房屋的交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原则上,交房仅仅意味着对房屋的移转占有。但是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产权过户登记为要件,与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标的物交付行为的完成即意味着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完全不同。因此,房屋的交付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行为的一部分,完整的履行行为应当包括出卖人交付房屋于买受人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交付与房屋所有权移 转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履行行为,应当予以区分。当然,按照上条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移转房屋所 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出卖人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而且还应当将房屋的所有 权移转于买受人,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出卖人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 屋移转给买受人占用,就应认定出卖人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
(二)交房必须达到法定的以及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屋具备了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功能。
在非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于非商品房通 常不是新建房屋,往往具备了一般的交付使用条件,所以其交付使用条件的具备,主要看当事人是否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条件有特殊的约定。在商品房买卖情况下,由 于商品房通常系新建,新建房屋要具备按照房屋的性质、用途使用的完整的功能常常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主要考察房屋是否具备了完整的使用功能。一般来说, 新建商品房具备完整使用功能需要两个要件:房屋已经完工。主体结构已封顶、完工,房屋的外装修已完成;房屋的基本配套设施,如水、电、暖气、电梯等已经可以使用。出卖人就出售房屋已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手续,并能在交付时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延期交房的认定
延期交房是指开发商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延期交房包括两种情况:
1、正常延期交付。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或者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延期交付属于延后交房时间,购房者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期,经过一段时间等待就可以收房的情况。
2、 非正常延期交付。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导致开发商不能或者短时间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形。
原则上,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1、 因不可抗力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的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房屋的正常交付产生重大影响,造成出卖人可能延期交房的,出卖人可因此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对买受人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2、因重大规划、设计变更对按时交付产生影响。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政府主动提起的规划变更(如政府部门需要拓宽建设项目前的道路,要求道路两旁建筑物各自退后一定距离,为此,开发商需要时间来对整个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是房屋在施工过程中遭遇重大技术难题(如地质条件的突变)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的,此类情况因不能归人不可抗力范畴而使开发商免责,但如果完全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二、如何应对延期交房?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因此,如果合同中对交房的履行标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就应以房屋所有权证取得的时间为交房时间。因此虽然已经将房屋建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但没有在约定期限之内办好房产权证,构成延期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一)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三)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总 之,购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时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实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选择上面的解决方式,还需要注意一些其 他事项,例如: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关于交房日期的规定,延期交房的处理等,如果没有约定,要签订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体现出这个问题,以便发生 问题的时候有据可查。
一旦发生交房逾期,买房人可以催促房产商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同时还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房产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探亲假是因为和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而享有的假期,关于探亲假都有哪些规定呢,包括探亲假国家规定有哪些,探亲假路费报销条件有哪些,公务员探亲假最新规定有哪些,以及劳动法探亲假规定等知识,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购买社保,工伤保险就包含在其中,当发生过工伤时需要进行申报,工伤认定后才能获得相应赔偿,那么申报工伤由谁提出,申请申报工伤手续内容,申报工伤申清需要材料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知识,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怎么写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百科!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在时效范围内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工伤认定时效性规定有哪些,以及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呢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百科!

在求职应聘的时候,除了企业文化、公司前景和个人发展外,工资福利也是我们考虑的要素之一,探亲假就是其一,那么探亲假工资是如何算的呢,法律法规中又有哪些规定,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工伤认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伤害,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要求,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首先,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人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错过了这个时间限制,通常会影响到后续的赔偿和保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受害人重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交申请,可以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延期。 其次,对于已经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尚未得到结果的情况,如果因复杂性或者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而延误,也可以与负责该案件的工作人员沟通,请求加快处理进度。一般来说,只要能提供合理解释,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理解与支持。 此外,不同地区对工伤认定及其延期申请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获取更为准确的信息。在准备延期申请时,应准备好必要材料,包括事故证明、医疗记录以及其他能够支持延迟理由的文件。这将有助于提高审批通过率。 总之,虽然法定期限较为严格,但在特定条件下仍然可以尝试进行延期申请。关键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并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以便顺利推进后续程序。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建议用人单位和员工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自身对工伤处理流程的认识,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