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怎么算天数的时间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怎么算天数的时间”这个问题。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是一年,这是从执行机关做出取保候审决定那天开始算的。在这一年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

一、取保候审怎么算天数的时间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计算时间的起点是从执行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在这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须遵守相关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等地界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计算时间的起点是从执行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在这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须遵守相关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等地界范围。

二、取保候审需要对方谅解书的吗

在执行候审期间,并不要求被诉方提供谅解书作为取保的前提条件。

然而,以下情况下的诉讼当事人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其可能触犯拘役、管制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法;

其次,虽然符合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标准,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够避免当事人行为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

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以及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阶段的妇女来说,倘若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公众利益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审理期限已到,而该案仍未结清,那么也必须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一年后案件没有结束怎么办理手续

若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一年并且事例尚未结案,那么作为被取保候审人及其法定授权代表、近亲属或者辩护律师,他们有权利请求解除这项强制性的取保候审措施。一般来说,公安部门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到期之前做出决定。如果在期限满了之后还没有做出决定,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向执行机构提交申请,请求解除取保候审。当执行机构收到申请后,他们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如果决定解除取保候审,他们将发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也会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的单位。然而,如果事例仍然需要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或者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可能会采取其他的强制措施,例如监视居住等等。但是无论如何,一旦取保候审期限已经届满,就不再能够继续使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 计算时间的起点是从执行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 在这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须遵守相关法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地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城等地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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