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要不要通知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要不要通知”这个问题。《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决定要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刑罚可能和被保人经济条件,确定保证金数额。 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负责……

一、取保候审要不要通知

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关于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应当全面权衡考虑到保证诉讼程序的正常运作所需因素,以及被取保候审对象所具备的现实社会危险性、案件的严重程度与情势、可能面临的刑罚程度及失责程度,还需充分了解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从而确定保证金的额度。

公安司法机关一旦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则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

在执行取保候审过程中,应当向被取保候审人宣读并告知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还须将此决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的亲属或所属单位。

通知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清楚地知道在取保候审期间自身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便于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决定需全面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刑罚可能及被保人经济条件,以定保证金。 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执行,需向被保人宣读决定,强调遵守规则,并通知其亲属或单位,旨在保障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确保诉讼顺利。 通知强化监督管理,利于程序推进。

二、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会有什么后果

当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执行机关的严正批准后,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然而,如果他们未能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便擅自外出,离开所在城市或乡村,其行为可能产生以下严重后果:

1.如曾缴纳了保证金,相关部门有权没收他们已交纳的所有保证金或部分保证金,并且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悔罪书,重新缴纳同等金额的保证金;

2.若有担保人作为保证人,并未履行相应的保证义务时,处罚措施则包括可对该保证人采取罚款手段、更换保证人以及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此事进行深刻反省和悔悟性陈述;

3.对因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发加热区域的行为严重者,或因其外出导致严重后果的,则有可能被视情节轻重进行强制监控措施的调整甚至被逮捕。

在此告诫所有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您需要严格遵循以下义务:

1.未经执行机构正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你所在居住的市、县;

2.当你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请务必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通报;

3.接到传讯通知时要及时抵达指定地点;

4.禁止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禁止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案情。

同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也会针对具体案件的情况,对您设定以下一种或多种规定:

1.不得随意进入某些特定场所;

2.禁止与特定人员进行通讯或会面;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必须将护照等出境证件、驾驶证件交由执行机构保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具备下列任一种情况下,人民法院都将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1.他们故意制造新的犯罪;

2.企图采用自杀或者逃逸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

3.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

4.肆意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和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人;

5.在接收到传唤信息后,若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要求到案参加审判活动;

6.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居住地,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从而影响审判过程的正常进行;

7.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从而对审判程序产生不良影响,甚至两次违规都不在话下;

8.违反相关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接触或交流、从事特定活动,以致影响审判活动进行,或出现两次以上触犯此类规定的行为;

9.证据确凿表明有必要依法决定进行逮捕的其他紧急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严重吗

在取保候审这一阶段再度触犯法纪可谓严重之至。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程序中习用的一项羁押措施,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须严格遵从有关规章制度,如果再产生新的犯罪行为,意味着其社会危害性的加剧,无疑是对取保候审准则的公然挑衅。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资格往往会被依法剥夺,转而采取更为严密的拘留措施。对于他所涉嫌的新罪与旧罪,将按照相应步骤展开侦查、起诉及审理工作,以达到数罪并罚的惩戒效果。法律在对罪犯定罪量刑时,也会根据前后两起罪行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做出全面考量。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犯罪者必将承受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决定需全面考虑案件性质、社会危险性、刑罚可能及被保人经济条件,以定保证金。 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执行,需向被保人宣读决定,强调遵守规则,并通知其亲属或单位,旨在保障权益,明确权利义务,确保诉讼顺利。 通知强化监督管理,利于程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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