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属于哪种罪刑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危险驾驶罪属于哪种罪刑”这个问题。危险驾驶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包括在道路上赛车、酒后驾车、校车或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等行为。虽然这些行为通常……

一、危险驾驶罪属于哪种罪刑

危险驾驶罪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目。该罪所指定的犯罪行为涵盖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过于激烈且情节恶劣的赛车比赛;饮用酒精后仍然驾车上路的行为;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事务,其严重超越了额定乘客承载量或者严重违反了规定时速限制的行驶行为;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危及到公共安全的各项行为。尽管这些违法行为在大部分情况下并没有导致实际的严重损害结果,但是由于其行为形式上可能给公共交通安全带来潜在的严重威胁,因此,被归类为犯罪行为并在刑法中予以明确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呢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素。

这一罪行所侵害的主要客体为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其次是客观条件。

在这方面,这类犯罪的具体现象表现在于,在城市中的街道以及高速公路等交通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紧张刺激、极度活跃地追逐赛跑;

或者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亦或是在负责校车服务,或者提供乘客运输业务过程中,超过核定的乘坐人数承载乘员,或超过法定最高速度驾驶汽车;

以及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运输,给社会公众带来了威胁性极大的公共安全问题。

再者就是主体条件。

这类罪行的实施者可以是任何年龄段的人。

最后是主观要素。

这一罪行在主观方面被视为是故意为之,即明确知道自身的危险驾驶行为会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但仍然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状况继续发生。

当构成此类罪行时,嫌疑人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的共犯怎么判

对于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行为人,其刑期通常需要结合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制定。其中,共同犯罪者是否实际施加了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协助、教唆等影响力是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的核心要素。倘若共同犯罪者在明知他人正在实施危险驾驶行为时依然提供便利、指使人从事此种行为,便可视作共同犯罪行为人。然而,在具体量刑方面,除了要权衡共同犯罪者自身所持有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其在此次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之外,还需重点关注此次危险驾驶行为所引发的后果。若共同犯罪者在整个行为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相对较小或者次要,那么他有可能被判决为从犯,根据相关法令享受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刑事责任待遇。需要明确的是,一旦与他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罪行,那么行为人的刑罚大致上将会是拘役,同时还将面临罚金的处罚。然而,对于共同犯罪者的具体刑期,则需要由法院依据事例的具体情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裁决。

危险驾驶罪属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道路激烈赛车、酒驾、校车或客运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危及公共安全。虽常未致严重实害,但潜藏重大公共安全威胁,故刑法明确列为犯罪行为,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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