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放水获利五千怎么量刑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开设赌场罪放水获利五千怎么量刑”这个问题。在开设赌场罪中,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供他人赌博的行为,会构成开设赌场罪。如果从中获利五千元,属于……

一、开设赌场罪放水获利五千怎么量刑

涉及到开设赌场罪相关内容,在其中放水并从中获取五千元人民币的收益已经构成了情节较为轻微的范围内。通常而言,这种情况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罚,以及罚金的惩罚。在具体量刑的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过、是否存在自首行为、是否初次犯罪、是否积极退回赃款等等。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积极退回赃款,并且没有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那么他可能会得到相对较轻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首先,对于开设赌场罪,相应的立案准则应当明确如下:

一旦发现任何形式的开设赌场现象,都应当立即立案并展开深入调查。

例如,如果在计算机网络中构建了赌博网站或者担任代理人,进行投注行为,那么也应当被视为包括在定义中的"开设赌场"范畴内。

其次,对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渠道进行赌博信息的实时传播和数据处理,以及组织各类赌博活动的情况,一旦出现如以下列举的任意一种情况,都可以被视为符合"开设赌场"的法律定义行为。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自行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行为;

(2)建立赌博网站后提供给其他人员组织赌博的现象;

(3)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并因此直接或间接接受投注的情况;

(4)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配的行为。

再次,对于那些被判定确实开设了赌场的人,相关的刑事惩罚措施根据其犯罪严重程度分为两个层次。

即,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

而若行为情节更加严重,则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伴有罚金的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证据不足怎么判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体系下,针对开设赌场这个特定罪行,倘若司法机关获取的证据不足以支撑对被告定罪的合理怀疑,那么法院应依照“疑罪从无”的普遍审判原则,做出被告无罪的最终宣告。换句话说,如果证据不足,就意味着公诉机关未能提供足够且确凿的证据来证实被告的犯罪行为。更为详细地解释,这种证据不足的情况可能包括关键证据的遗漏、证据之间无法相互验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或者证据的获取过程中存在着合法性的争议等等。然而,评估证据是否充足是一项既复杂又严谨的法律程序,需要全面审视事例中的所有证据,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的经验进行判断。

开设赌场罪中,放水获利五千元属情节较轻。通常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量刑时法院会考量悔过态度、自首、初犯、退赃等因素。若嫌疑人主动认罪、退赃且无重大恶行,可能获较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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