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被判刑后欠款会要求家属还吗

诈骗犯被抓进去坐牢以后,借的钱就不用找家人还了。当然,除非家里大人主动站出来帮着还。这是为啥?因为做错事要付出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刑事责任,得由犯罪分子自己去承担。至于借的钱,那可是民事责任,按理说也应该用犯罪分子自己的钱来还才对。不过,要是犯罪分子把骗来的钱花在了全家的吃喝拉撒上,或者家里人明明知道这些钱是犯罪分子骗来的,却还是收下来用掉了,那么家里人可能就要承担起还钱的责任了。

一般来说,如果有人因为诈骗罪被法院判处了刑罚的话,那他们欠的钱通常不需要家人还。当然,除非家里人自愿帮他还掉。这是因为刑事责任这个东西得由罪犯自己承担,而债务这种事,应该主要由罪犯的个人财产去解决。不过,假如罪犯把骗来的钱用在了全家的开销上,或者家里人明明知道这些钱来路不正却还收下来并用掉了,那么家里人可能就会负担起一部分的债务。

解析:
在大多数状况下,若某人因涉嫌欺诈罪名而被判定有罪并服刑,那么其所拖欠的款项并不需要其家人来承担还款责任。然而,这种情况仅限于家人没有主动表示愿意代其偿还欠款的前提之下。这是因为,刑事责任通常是由犯罪者本人独自承担,而欠款则属于民事责任范畴,根据法律规定,此类责任理应由犯罪者本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清偿。但是,如果犯罪者利用诈骗得来的赃款来维系全家的日常开销,或者家人在明知这些钱财来源于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接受或使用这些财物,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诈骗罪法院会主动要求家属退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规定
1.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法定从轻处罚情形:
1、未成年人犯罪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聋哑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5、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处罚;
6、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9、教唆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诈骗罪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是属于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如果在判刑后退赃,是不会对量刑有任何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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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被判刑后,欠款是否会要求家属还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法律、道德和家庭关系等多个层面。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诈骗罪的责任主要由犯罪人承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通常由其本人负责。如果犯罪人在服刑期间仍有未偿还的债务,这些债务并不会自动转移给其家属。因此,在法律上,家属并不需要为犯罪人的欠款负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例外。例如,如果家属在贷款或借款时作为担保人签字,那么他们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此外,如果家庭成员共同经营某项业务,而该业务因诈骗行为导致经济损失,那么受害者也可能向其他合伙人追索赔偿。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是直接责任,也可能间接影响到家庭成员。 其次,从道德和社会角度来看,当一个家庭成员因诈骗被判刑时,其余家属往往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舆论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家属出于维护家庭名誉或减轻社会负担,会选择主动偿还部分债务。这种做法虽然不具备法律强制性,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对社会责任感和亲情义务的重视。 最后,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追讨欠款时主要是针对实际借贷关系中的主体。即便是犯了诈骗罪的人,其亲属通常不被认为是合法追索对象。因此,无论是在法律还是道德层面上,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要求其家属替代偿还欠款。 综上所述,诈骗罪被判刑后,一般来说,不会要求其家属承担相关欠款。但具体情况仍需结合案件背景、借贷合同及相关证据来分析。如果您身处类似境地或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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