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这个问题。取保候审期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只是程序的阶段性完成。在这期间,案件的调查和起诉仍会继续进行。如果证据确凿,案件将被移交到法庭进行审……

一、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是不是就没事了

刑罚减轻之措施——取保候审即将期满之时,并非代表尘埃落定,水到渠成。

取保候审乃一项刑事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有效期限的终结,仅仅表示该程序阶段性的完成。

然而,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案件之调查、起诉以及审判仍然照常进行。

若侦查机构成功收集到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有罪行,则此案依然可能被移交至检察官处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将依法转交给法庭提起公诉,由裁判庭进行最终裁决。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亦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审理工作不得间断。

如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的情况,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及其所在单位知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满非案件终结,仅程序阶段性完成。期间,案件调查、起诉继续。若证据确凿,案件将移交法庭。我国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分别不超过12个月、6个月,期间侦查、起诉不得间断。期满或无需追究责任时,应立即解除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二、取保候审要对方同意吗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期间,若要成功实现此举,仅需符合下列任一情况即可无需得到被申请人的同意:

其可能被判决实行管制、拘役或在独立情况下适用附加刑罚;

或是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中,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那么此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手续需要什么人办理

关于取保候审流程的详细描述如下:首先,行为人(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言人、近亲或辩护人士应当主动向事例负责机构提交申请,并进行相应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可直接自行申请;法定代理人通常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以及其他依法享有保护责任的政府部门、公共组织代表;而近亲这一范围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至于辩护人,则主要包括律师等专业法律从业者。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递交一份详尽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明确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患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等等。事例负责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全面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

取保候审期满非案件终结,仅程序阶段性完成。期间,案件调查、起诉继续。若证据确凿,案件将移交法庭。我国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分别不超过12个月、6个月,期间侦查、起诉不得间断。期满或无需追究责任时,应立即解除措施并通知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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