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调解范围有哪些要求和条件规定

诉讼案中的刑事和解主要针对由民事争议引发的涉及刑法分则4章、5章罪行且可能判刑3年内的罪犯以及除渎职罪外的可能判7年内的过失犯罪者。但5年内曾犯故意罪的罪犯不适用于此种和解方式。

如果你遇到了麻烦,被抓起来了,那你可能听说过“刑事和解”这个词儿?这种事儿就是把伤害降到最低,甚至不再追究责任。但是,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和解的。像是那种因为小事争吵引发的案子,可能会被判个三年以下的刑期,或者是那些可能会被判七年以下刑期的过失犯罪,比如除了渎职罪之外的其他罪行,这些都是可以考虑和解的。不过,如果你或者被告曾经在五年内犯下过故意犯罪的话,那就不能和解。

起诉别人的案子里,刑事和解这个东西通常会包含这样几类情况:
首先,这种事情得是由大家之间的小矛盾引发的,而且犯的那事儿符合刑法里“第四章”或者“第五章”那部分人规定的罪行。
其次,可能被判刑也就在三年牢狱生活以下这么一个程度。
最后,这罪名还不能是渎职罪那种。但是,如果这个被告或者嫌疑犯以前在五年内曾经故意做过坏事的话,那就不能用刑事和解这个办法了。

解析:
在公诉类案件中,刑事和解的实施范围主要涉及到由民间纷争引发,且涉嫌触犯刑法分则第四章及第五章相关规定的犯罪案件;并且此类犯罪行为如情节轻微,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以及除渎职罪以外的其他轻罪案件,若情节较轻,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过去五年内曾有故意犯罪的行为,便不适用于此项刑事和解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劳务合同纠纷;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五)合伙协议纠纷; (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列民事案件,人民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劳务合同纠纷; (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五)合伙协议纠纷; (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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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案件调解是指在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公诉的过程中,允许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减轻司法负担,提高司法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诉案件调解的范围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适用范围上,公诉案件调解一般限于较轻微的刑事犯罪,如盗窃、故意伤害等非暴力性犯罪。这类案件通常涉及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被害人愿意与被告人达成和解。此外,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情节或影响较小的犯罪行为,也可以考虑进行调解。 其次,在条件规定上,参与调解的双方必须自愿。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需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被害人在充分了解案情及法律后果后,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以实现和解。此外,对于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是必不可少的。 再者,在程序上,检察机关需要对申请调解的案件进行审查,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审查中,要关注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包括赔偿金额是否合理、赔偿方式是否可行等。同时,应当确保双方在信息透明、公平自愿基础上的协商过程。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即使达成了和解协议,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罪责都得以免除。对于某些严重犯罪,即便有了民事赔偿或其他形式补救措施,也可能依然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在实施公诉案件调解决策时,各方应谨慎评估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诉案件调解不仅要遵循法定程序,还需兼顾各方利益,通过有效沟通与协调,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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