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是谁

申请强制执行者,往往是在有效法律文件中有权益的一方。如民事案件中的胜诉方,如债权人、受害者等,若对方未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在行政案件中,做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构或相关权利人亦可成为申请人。

申请强制执行的这个人,一般都是在生效法律文书里头有权益的那个人。咱们平时说到的那种民事纠纷案件里面,如果法院最后判决赢了的话,那胜利的这一方,比如说债务人和受伤的那个当事人之类的,当他们发现对方不肯乖乖地履行义务的时候,就可以作为申请人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有就是在行政案件里面,做出行政决定的政府部门或者相关的权益人也是可以当申请人的。

打官司赢了的那个人,比如说债主,受伤害的那个人,只要对方不愿意给你钱或者赔偿什么的,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有,如果是政府部门做了一个行政决定,那他们自己或者和这个事情有关联的其他权利人都有资格去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
强制执行的提请者(申请人)通常位于已成文且具有约束力的法规文件中所赋予其权益的一端。例如,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胜利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和受害人,当他们的对手未能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时,便有权以申请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而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作出行政决策的行政机构或与其相关的权益持有者同样有资格成为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强制执行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提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费用谁出,强制执行流程是什么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强制执行流程: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 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内向人民提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典当行业在过去市场十分热闹,现在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譬如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今天为大家介绍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物权效力,物权效力有哪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联系有哪些,以及物权效力优先原则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些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在诉讼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需要多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什么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多久,一审判决生效日是什么时候等等一系列关于一审判决的法律知识都由我们来帮您解答吧!

在诉讼流程后,一般的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交二审请求,那么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以及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有什么联系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强制执行的申请人通常是指在法律程序中,向法院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当事人。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胜诉方**:在民事诉讼中,胜诉的一方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这种情况下,胜诉方已经获得了法院判决或裁定,但对方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因此需要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其合法权益。 2. **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如果一方未按照仲裁结果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该当事人成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 3. **债权人**:在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请求,以追讨欠款。这一过程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其他法律规定的人**:根据特定法律法规,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允许其他主体作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例如,在某些行政案件或特定领域(如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中,有关部门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请求实施行政处罚或其它措施时的申请主体。 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作为强制执行的申请人与被告之间必须存在明确且有效的法律关系,例如合同、判决、仲裁协议等。只有这样,当发生违约或者不履行行为时,该名被告才会面临来自法庭所施加的一系列后果,包括财产查封、扣押等。同时,为了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在提交強執申請時,需要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其要求合理合法。

相关推荐